为深入落实《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推进“十三五”期间全省听力残疾人康复工作,满足全市更多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致富和实现小康的康复、教育、就业、文化的基本需求和精神文化需求,切实关注全市听力残疾人身心健康等问题,现结合历年听力项目工作和全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内容
(一)任务目标
——为60名人工耳蜗植入者提供术后康复强化训练,以帮助听障儿童提高语言精确度和交流能力,提升社会实践能力,使其早日融入社会生活中。
(二)资助条件
——18周岁以下(含18岁)已植入人工耳蜗者,有一定康复训练基础、未达到理想康复效果及需要人工耳蜗术后康复训练的听障儿童。
——家庭有能力配合并保障受助儿童在康复机构接受全日制或定期集中面授康复强化训练。
——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贫困家庭听障儿童。
(三)资助标准
——按每例1.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费用包括:术后康复训练、康复评估、家长培训、康复教材教具、听力学检查服务、食宿补助、影像资料采集等精准化的康复服务。
(四)执行时限
术后康复强化训练阶段:2017年4月至2017年11月30日
项目资料收集整理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20日
各类项目资料上报阶段: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资助形式
为改善残疾人康复工作难的现象,提升听障儿童生活品质,特从听障儿童康复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对人工耳蜗植入者提供精准化的强化训练服务。
——主要以亲子训练形式为3周岁以下听障儿童开展人工耳蜗专项术后康复强化训练及配套听力服务。
——主要以全日制及预约的授课形式为3-6周岁听障儿童开展人工耳蜗专项术后康复强化训练及配套听力服务。
——以集中面授、预约及远程指导授课形式为6-18周岁听障儿童开展人工耳蜗专项术后康复强化训练指导。
三、工作体系
——市残联 负责审定项目实施方案,同市财政厅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兰州市聋儿语训中心 负责制定本市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做好项目受助儿童的筛查、推荐上报、申报审批、康复训练、数据统计、康复安置、建档立卡及项目自查等工作,并配合省级康复机构做好宣传、跟踪随访工作,定期向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包括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
四、工作流程
(一)申请与审批
——听障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须在当地残联或定点康复机构自愿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审批表》(见附表2),上交至承担项目的各市(州)残联或定点机构。
——承担项目的各市(州)残联及定点机构接收《申请审批表》,对申请者进行评估筛查,确定受助者并填写《受助者确认单》(见附表3)。
(二)康复训练
兰州市聋儿语训中心填写《康复安置表》(见附表4)并及时将受助者安置到本机构进行康复强化训练;对人工耳蜗植入者提供个性化的康复强化训练及配套听力服务;为每名受助者建档立卡,做到有档可查,档案内容详细精准。
(三)跟踪评估
兰州市聋儿语训中心负责做好受助人的档案建立与随访服务,在项目结束后对受助者进行至少一年的跟踪服务,同时为受助人提供不少于1次的康复评估。
五、资金管理
项目经费由省残联计划财务处将项目经费拨付至兰州市聋儿语训中心。项目经费要求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
六、宣传工作
兰州市聋儿语训中心高度重视,以此次项目宣传活动为契机,认真做好组织落实,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扎实开展。
七、评估与验收
兰州市聋儿语训中心适时通过实地检查、家长日常随访、动态效果追踪等不同形式开展项目自评检查,确保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定期向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汇报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待项目结束时上报项目总结材料和相关资料,同时做好项目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及影像资料)的收集、积累、存档工作。
附表:
1.《“千”名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术后康复强化训练项目申请审批表》
2.《“千”名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术后康复强化训练项目受助确认单》
3.《“千”名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术后康复强化训练项目康复安置表》
附表1:
“千”名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术后康复强化训练项目
申请审批表
申请者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日期 | |||||||||||||||||||||||||||||||||||||||||||||||
就读学校 | ||||||||||||||||||||||||||||||||||||||||||||||||||
申请者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家庭 住址 | 邮编 | ||||||||||||||||||||||||||||||||||||||||||||||||
项目救助范围 | □3周岁以下(亲子训练形式) □3-6周岁 (全日制及预约形式) □6-18周岁(集中面授、预约及远程指导形式) | |||||||||||||||||||||||||||||||||||||||||||||||||
监护人姓名 | 与申请者关系 | |||||||||||||||||||||||||||||||||||||||||||||||||
监护人 身份证号 | ||||||||||||||||||||||||||||||||||||||||||||||||||
人工耳蜗 植入时间 | 人工耳蜗 开机时间 | 人工耳蜗 型号 | ||||||||||||||||||||||||||||||||||||||||||||||||
享受医疗保险 情况 | □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享受甘肃省基本医疗 □享受市基本医疗保险 □无医疗保险 □其它 | 户口 类别 | □农业户口 □非农业户口 | |||||||||||||||||||||||||||||||||||||||||||||||
申请理由 |
申请人(监护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
市(州)残联 (定点机构) 审批意见 |
审核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
说明:1、申报项目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瞒报情况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此表由市(州)残联、定点机构留存。
附表2:
“千”名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术后康复强化训练项目
受助确认单
依据《“千”名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术后康复强化训练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经____________________市(州)残联(定点机构)审核,现确定您为我省项目受助者。
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 别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形式:
□3周岁以下:按每例1.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主要采取亲子训练课程形式对人工耳蜗植入者免费提供术后康复强化训练及配套听力服务。
□3-6周岁:按每例1.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主要采取全日制及预约授课形式为人工耳蜗植入者免费提供术后康复强化训练及配套听力服务。
□6-18周岁:按每例1.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主要采取集中面授、预约及远程指导的形式为人工耳蜗植入者提供远程康复强化训练指导。
受助者需确认以下信息:
1、受助者(监护人)需配合定点机构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内容;
2、受助者(监护人)确认已按照以上项目救助内容接受补助。
市(州)残联(定点机构)盖章: 受助者(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3:
“千”名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术后康复强化训练项目
康复安置表
听障儿童基本信息 |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日期 | ||||||||||
家长姓名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
耳蜗 植入 时间 | 耳蜗开机时间 | 耳蜗型号 | 是/否 佩戴助听器 | 是□ | |||||||||
否□ | |||||||||||||
享受项目 情况 | ___________年度
□3周岁以下(亲子训练形式)
□3-6周岁(全日制及预约形式)
□6-18周岁(集中面授、预约及远程指导形式) | ||||||||||||
安置确认手续 | |||||||||||||
监护人 | 确认签字: | 日期 | |||||||||||
安置机构(科室): | 负责人签字: | 日期 | |||||||||||
市(州)残联 (项目办公室) | 确认签字: | 日期 | |||||||||||
备注: | |||||||||||||
说明:此表由各市(州)残联(项目办公室)留存。